体育教师服装费标准
发布部门:林安敏 发布时间:2014-05-05 点击数:
厦门市教育局
|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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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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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教财〔201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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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我市体育教师服装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财政局,各市属学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3〕123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13-2014学年起,将我市体育教师服装费标准从每人每学年350元提高至1000元,所需经费从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每周任课不足4节的兼职体育教师不得发放。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14年3月27日